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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怎么保管?
发布时间:
2024-03-01
来源信息:
健康中国
(一)《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发,基本联次分三联,第一联为正文,由申领人保存;第二联为副页,由公安户籍登记机关作为登记凭证存档;第三联为存根,由签发机构永久保存。 (二)申领人拿到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正文(第一联)副页(第二联)是连在一起的,副页必须应由办理新生儿上户派出所办理户籍处进行处理,申领人私自摘除副页(第二联)的则视为无效证明无效。 (三)落户后务必认真由父母保管《出生医学证明》正文(第一联),孩子将在以后其在上学和出国留学等情形都会需要用到。 (四)《出生医学证明》应妥善保管防潮、防盗、防损坏,保存时禁止涂改、乱写乱画、撕毁、残缺不全,切记不可将《出生医学证明》过塑,如有以上情况视为证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