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抗生素、营养性辅助用药、医用卫生材料使用的监控,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杜绝大处方、大检查、过度治疗、过度检查等不规范诊疗行为。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
2.强化医疗机构内控制度。加强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提高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成本、减少浪费。力争2017年底,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中卫生材料费用降到20元以下,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居民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到2020年,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合理水平。
3.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药物,按照规定实施集中招标采购,以量换价,切实降低药品采购价格。实施高值医用卫生材料网上阳光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使用质优价廉、性价比高的国产高值医用耗材。
4.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对医疗费用及医疗行为的监督管理作用,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
5.实施药品零加成销售(不含中药饮片)。破除以药补医,实行医药分开,切断“医”与“药”的利益关系,取消药品加成销售政策,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控制在合理水平。
6.构建合理就医秩序。推动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的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三级公立医院要逐步减少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以下门诊)服务,实现普通门诊人次占比逐年降低,提高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量,促进基层首诊、合理就医。
7.实施全民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加强健康教育与宣传,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强化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减少发病率,让群众少生病。
8.明确控费责任。强化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公立医院、院长、医务人员的控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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