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省部分民营医疗机构不依法执业、命名不规范等问题,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制定《2018年贵州省民营医疗机构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我省将开展全省民营医疗机构督导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医疗服务监督管理,治理违法违规行为。
督查整顿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重点是一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医学检验中心(所)等。
督查整顿内容
(一) 执业情况
机构、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是否按许可项目设置相关科室并正常开展诊疗活动;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是否与许可范围一致;是否依法依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是否乱挂牌、违规挂牌。
严禁非法执业、超范围行医、非法违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二)是否依法发布医疗广告
对擅自发布广告、篡改审批内容发布医疗广告、虚假标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打击,有效净化医疗行业广告市场环境。
(三)医疗机构的名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医疗机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医疗机构、审批部门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采取通报批评、暂缓校验、媒体曝光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四)是否存在违规出租或变相出租科室
严禁医疗机构出租承包、变相出租承包以及打着项目合作名义实际是变相出租承包的合作项目。禁止医疗机构将房屋、设备等资产承包给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医疗活动。
(五)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方案》对督察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迅速行动,严厉打击。督察将按照民营医疗机构督查整顿的安排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督查整顿。对督查整顿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力争通过督查整顿,查处一批重大案件,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二是依法查办,决不姑息。对经过调查、取证、立案等程序查实的所有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一律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绝不姑息。对违法医师、护士视违法情节、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给予警告或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大力宣传,强力震慑。督察将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氛围,对心存侥幸、顶风违法违规的形成强力震慑。
据了解,通过督查整顿,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帮助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禁止出租或变相出租科室,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的命名、执业行为、医疗广告发布等,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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