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贵州省十佳自强女孩”评选
活动的通知
黔人口办发[2009]24号
各市、州、地人口计生委(局):
我省自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以来,特别是自2007年7月在全省开展“关爱女孩—扶助自强女孩”活动以来,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社会各界积极响应,以各种形式开展“关爱女孩—扶助自强女孩”活动,许多女孩尤其是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女孩得到关心和资助,重新获得了学习的机会,增添了生活的勇气,奠定了光明的人生基础。她们中有的自强不息、学有所成,有的成才后不忘曾被关爱,尽自己所能真诚地回报社会,展现出我省自强女孩锲而不舍、积极向上的优秀品质。
为了树立榜样,进一步鼓舞广大被关爱女孩奋发努力,同时,充分展示我省开展“关爱女孩——扶助自强女孩”活动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推动全省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发展,贵州省人口计生委、贵州日报报业集团、省计生协会决定于2009年5月至8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关爱与未来”为主题的“贵州省十佳自强女孩评选”活动。
一、评选机构
此次评选活动由省人口计生委、贵州日报报业集团、省计生协会主办。
成立活动评选委员会,设评委会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二、评选条件
(1)爱祖国,爱集体,诚实、勤俭、奋发、自强。
(2)在思想、品德、生活、学习、工作、团结互助等方面表现优异,取得成绩。
(3)战胜困难和挑战并取得成功。
(4)以各种形式开展献爱心和公益行动,延续关爱、帮助他人、回报社会。
(5)成绩、事迹得到社会、学校、媒体和群众的肯定。
三、评选程序及奖项
各市(州地)人口计生委(局)应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积极推荐自2003年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以来,受到关爱和资助后,经过顽强拼搏,取得进步,作出成绩的自强女孩5名。
评委会初评后确定30名提名人选。提名人选的事迹在《人口与家庭》、《贵州人口》网和金黔在线网上刊登和公示,读者进行评议。根据读者评议情况,评委会评定全省十佳自强女孩。
活动设十佳自强女孩奖10名,自强女孩提名奖20名,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最佳推荐奖5名,颁发奖牌和奖金。
四、材料报送要求
以市州地人口计生委(局)为报名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报名表,上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1寸免冠照片、媒体报道或其他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各10套。有生活照片和事迹光盘的也可同时邮寄。
资助单位或人员可以为报名推荐人选书写推荐信或感言。
报名表需加盖市州地人口计生委(局)公章(报名表可在贵州人口网下载,复印有效)。
报送材料请务必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报送材料”字样。
报送截止时间为
报送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安云路樱花巷贵州省人口信息中心信息部
邮 编:550004
联系人:梁耀明、刘夏克
联系电话:0851—6817045
附:《贵州省十佳自强女孩推荐报名表》
二00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下载:贵州省十佳自强女孩推荐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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