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1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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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人口发〔2006〕19号
关于做好“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和‘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市(州、地)人口计生委(局):
根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表彰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6]36号)文件精神,现对我省评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两部委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通知的指导思想、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纪律等要求进行评选。
二、各市(州、地)人口计生委(局)上报评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7月5日前。
三、各地报送的评选材料,一律用A4纸。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各地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2。
附件:1、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表彰方案的通知》
2、贵州省《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表彰名额分配表》
联系人:省人口计生委协调督查处 汪浩
联系电话:0851-6893814
电子邮箱:wangziru1992@163.com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人口计生 奖励扶助 评选 通知
贵州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2006年6月30日印
共印50份
附件2:
贵州省《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表彰名额分配表》
分配名额评选说明:
一、先进人口计生部门新增补一个名额,为4名;先进财政部门新增补一个名额,为4名。
二、先进人口计生部门:遵义市、毕节地区、六盘水市可在市(地)和县两级评选。
三、先进财政部门: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可在市和县两级评选。
四、先进个人:省级人口计生部门评选2名,省级财政部门评选1名;遵义市市级评选3名,县乡评选2名;贵阳、黔东南,市(州)和县乡分别各评选1名;其余市(州、地)全部评选县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