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等食品国家标准要求。遵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原则,贵州省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3月13日组织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相关专家,对贵州省矿产品黄金宝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泉水》(DB52/434-2007)修订申请的进行了审评。专家审评结果是:准予该标准立项修订(具体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立项标准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留本人联系方式)书面向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处反馈。
食品处联系人:顾华,陆婧。
联系电话:0851-86826074。
邮箱:gzwjwspc@163.c。om
2015年3月31日
附件1:
2015年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情况表
序号 |
标准名称 |
制(修)定情况 |
申报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饮用天然泉水 |
修定 |
贵州省矿产品黄金宝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郑松 |
0851-86461312
13984848190 |
附件2: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公示
意见反馈表
立项标准名称: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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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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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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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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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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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修改建议 |
修改理由 | |||
请加盖单位公章(纸幅不够,请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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