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仁怀市、威宁县卫生计生局,委机关各处室,省计生协各部室,委直属各单位:
近日,省纪委网站通报了4起卫生计生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和1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的典型案例。现将这些案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遵守党纪政纪条规,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秋、国庆两节将至,特别要防止“节日病”复发。
附件:省纪委网站近期通报的卫生计生系统典型案例
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
2015年9月22日
附件:
省纪委网站近期通报的卫生计生系统典型案例
一、桐梓县卫生计生局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
2012年1月至2015年3月,桐梓县卫计局22名党员干部收受茅石等乡镇在春节、中秋、工作检查等期间送的现金及购物卡共计28.14万元。遵义市纪委给予桐梓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杜隆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桐梓县政府党组成员(原计生局局长)毕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桐梓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茅石镇4名责任人、县卫计局14人党纪政纪处分。违纪所得全部收缴。
二、绥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祝元建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吃请的问题
2012年至2014年期间,祝元建先后多次接受服务对象绥阳县海博医院院长赖某吃请、使用赖某车辆,收受赖某送的茶叶、烟酒等礼品。2015年7月21日,绥阳县纪委给予祝元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龙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平波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的问题
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间,龙里县疾控中心违规发放干部职工的加班费、劳务费、科室主任津贴、电话费共计44.9991万元。2015年7月,龙里县纪委给予平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县疾控中心职工清退的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
四、碧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
2012年以来,该局采用虚增宣传费、办公用品、汽油、餐饮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12.426万元进行账外列支,其中用于春节、中秋等节日违规发放干部职工福利12.4万元。碧江区纪委监察局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该局原局长董国英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规发放的福利12.4万元全部收缴国库。
五、镇宁自治县卫生计生局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2010年6月,张贵云经组织调整,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先后担任党组副书记、书记、局长,主持县卫食局全面工作。然而,长期以来,张贵云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分管领导和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情况失察,对存在的廉政风险和制度上的漏洞没有及时给予弥补和纠正,导致县域内博爱医院、现代医院等多家民营医疗机构以虚报患者住院天数、虚增患者病种、伪造患者检验报告、伪造病历等手段套取新农合资金近3000余万元。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和部分医疗人员不同程度存在受贿、收受礼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鲁天兰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截至目前,共收缴违纪资金508.82万元;公安机关对16名相关人员依法执行逮捕,对涉案的4名相关人员进行网上追逃,移送司法机关2人。
案发后,镇宁自治县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纪委从严、从重查处,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张贵云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党组成员、副局长龙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监管缺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党组)是关键。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只有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彻底改变‘只挂帅不出征’、只抓业务不抓党风建设、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的问题,牢牢地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才能形成。
中秋、国庆将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吸取上述典型问题教训,克服侥幸心理,杜绝“闯关”心态,自觉抵制“四风”。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的纪律规定。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严格监督执纪,对违规违纪的,动辄则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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