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计生协、省人口福利基金会《关于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黔卫计发〔2014〕30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计生协、省人口福利基金会《关于推荐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的通知》(黔卫计函〔2015〕141号)精神,省卫生计生委、省计生协、省人口福利基金会决定在全省建立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经各级推荐申报、评估验收等程序,拟确认下列10个县(市、区)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书面向省卫生计生委家庭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851)86894655
联系地址:贵州省政府大院七号楼8楼816室
邮政编码:550004
附件: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名单
2015年12月1日
附件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名单
1.贵阳市观山湖区
2.遵义市赤水市
3.六盘水市盘县
4.安顺市普定县
5.毕节市黔西县
6.毕节市威宁县
7.铜仁市万山区
8.黔东南州三穗县
9.黔南州福泉市
10.黔西南州望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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