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原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5〕239)的要求,经以申报单位自评、我局评审推荐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审查,我省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阳妇幼儿童保健院、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安顺市人民医院、德江县人民医院被遴选为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其中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为复审单位,其余4家为新申报单位)。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示范单位建设质量,依据申报工作程序,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现对该五个单位进行社会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2月7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我局举报。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对举报者信息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贵阳市云岩区市北路省政府大院5号楼1014室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邮编:550004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