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仁怀市、威宁县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862号)》,加强县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水平,帮助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查找医院感染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意见,决定于2016年1月-5月,开展以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为主要对象的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督导工作。现将我委制定的《贵州省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督导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督导工作落到实处,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加高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水平。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各市、自治州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督导工作情况报我委。我委将委托省院感质控中心对各市、自治州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督导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贵州省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质量管理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201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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