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委机关各处(局、中心),省计生协机关各部(室),省中医药管理局,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编办《关于贵州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更名等事项的批复》(黔编办发〔2020〕164号)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相关要求,刻制“贵州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印章,废止“贵州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贵州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2枚印章。新刻制的印章自2020年12月30日启用,废止的2枚印章自2020年12月30日停止使用。
附件:
1.启用印章(印模)
2.废止印章(印模)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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