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啊!一年多我们终于等到了这笔钱,跑了这么久,没有你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是一位患者家属在都匀市医疗调解委员会,成功拿到赔偿款后,向调解员所说的话。
44岁的患者杨某因颈部左侧有一包块,2015年10月23日入住黔南州某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患者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更是出现了脑血栓、半身不随的症状,半身瘫痪在床。患者家属情绪十分激动,多次找到院方协商,院方则认为患者的这一情况属于自身原因引起并发症造成的,在实施任何治疗措施前也与患者家属沟通过,并不属于医疗事故。情况发生后,患者家属所提的赔偿金额超出了院方应承担责任的范围,致使这一纠纷迟迟得不到化解,患者家属一次次的找医院讨要说法,不仅没有解决这一纠纷,医院的正常经营也受到了影响,双方均头疼不已。无奈之下患者家属找到了都匀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为防止矛盾再次激化,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对症下药”,调解员首先向家属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细则、细心讲解医疗事故相关赔偿文件规定,患者家属平息了心中的怨气,不再漫天要价,逐渐找回理智冷静心平气和的与院方进行协商。经调解,双方最终对赔偿达成一致,由医院一次性赔偿患者家属人民币51万元。为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得到保障,调解员又引导患者家属与院方共同向都匀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自都匀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让多起“久治不愈”的医患纠纷找到了破解的新途径,维护了医患双方权益,保证了社会稳定、也加快了全市解决医疗纠纷法治化、规范化进程。
(编辑 田皓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