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医务人员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十二五”期间,我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支持桐梓县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累计1781.8万元,其中卫生室378.8万元,卫生院968万元、县卫生监督所和急救中心435万元。2012-2015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1366万元,支持桐梓县7个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关于建议中提出的“桐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严重不足”问题。我省的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42号)和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贵州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16—2020)(乡镇卫生院)》(黔发改社会〔2014〕2334号)建设,村卫生室严格按照原卫生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于2008年4月出台的《贵州省2008年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黔卫发〔2008〕51号)建设。乡镇卫生院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均按照各地人口数目进行核算,业务用房不足标准的就进行补足,业务用房达标的就实施污水处理和环境整治工程。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设计、设置科学、布局合理”的要求,每个标准村卫生室实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值班室四室分开,建筑面积60平方米,投资5.7万元(其中土建5万元、设备购置0.7万元的标准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大力实施医疗卫生五大建设工程为抓手,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完善桐梓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现已为桐梓县争取到2016年卫生计生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4150万元,包括县中医院和黄莲乡、醒狮镇乡镇卫生院3个项目。同时,2016年乡镇卫生院标准建设全覆盖已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将严格按照标准和规划,对桐梓县2所尚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业实施业务用房改扩建和污水处理、环境整治工程等,省财政将积极筹措资金和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中央资金,争取年底完工投入使用。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程”。每个行政村建成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二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新时期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和健康扶贫部署,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5部委(局)联合下发的《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方案》。继续以“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东西部地区医院省际对口支援”项目工作为载体,对桐梓县等受援医院开展帮扶工作。目前,在国家卫计委、浙江省卫计委支持下,组织1所省内三级医院和1所浙江省三级医院对口支援桐梓县人民医院。在实行远程医疗方面,我委印发了《2016年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力争在2016年实现全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
三是针对桐梓县县级技术人员培训的问题,我委自2009年以来一直不间断开展相关培训,包括“走进西部”卫生人才培训项目、全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省内对口支援项目等,培训人员从医院院长等高层管理人员培训到专科护士培训。今后,我们还将一直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提升县级医院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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