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城乡统一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6年1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安排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明确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我省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提出了实现“六统一”的具体目标任务。
2016年12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6〕52号),对“六统一”分别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路线图与时间表,要求要以整合基本制度政策为重点,以市级统筹为基础,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
2017年,我们将按照黔府办发〔2016〕52号文件精神,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制度整合前后的衔接,积极指导各市(州)出台本地整合的具体实施方案,力争在年底内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六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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