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孕产妇口腔保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委一贯高度重视孕产妇保健工作,2016年印发了《贵州省生育健康全程服务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各地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展好孕前和孕期保健服务。一是在孕前保健主要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增补叶酸、生殖保健指导;二是在孕早期主要提供健康检查(包括孕产妇健康状况评估、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血红蛋白检测、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检查等)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全面评估健康状况并建立档案;三是在孕中、晚期主要提供免费高危筛查、孕期指导,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按照规范开展高危孕产妇管理、指导和转诊服务,从而确保“母婴安全”和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2017年8月,我委联合省体育局、省总工会、省妇联启动了“贵州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第二阶段行动”,我委印发了《贵州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5年)》,开展了包括“健康口腔”在内的四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民众口腔保健意识,提高口腔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但由于经费、技术服务能力以及口腔保健意识、社会关注度等原因,我省乃至全国尚未将孕产妇口腔保健纳入孕产妇系统管理常规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工作水平,确保母婴健康。一是积极建议将孕产妇口腔保健检查作为常规产前检查项目纳入国家公共卫生项目;二是通过各种形式做好建立良好口腔卫生健康行为的宣传,增强全民口腔保健意识和社会关注度;三是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作为试点,培养口腔健康服务人员,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加大设施设备投入,并以点带面,逐步提高全省孕产妇口腔健康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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