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爱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民间膳食草本纳入“食药两用”名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促进食品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的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单位,正抓紧修订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名录,拟在前期食药物质目录基础上,再增补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天麻、山茱萸、杜仲叶等9种物质。
我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结合我省资源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检验机构、相关企业认真研究,积极申报,力争将铁皮石斛、灵芝、天麻等物质纳入“食药两用”目录。目前,拟列入食药两用名录的这9种物质已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将申报食药两用物质纳入常态化管理。为做好下一步“食药两用”物质申报准备工作,我委于2018年4月4日向各市(州)下发了《关于梳理我省拟向国家申报列入食药物质目录品种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申报“食药两用”物质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要求,完善基本信息、成分分析、毒理学资料、食用和使用情况、生产工艺、卫生学检测、质量标准和其他有助于安全性评估资料等,一旦国家再次启动申报工作,我委将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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