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莉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基层为重点,切实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大力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努力探索深化医改的贵州路径,着力解决广大群众看病远、看病难、看病贵等突出问题。
一、关于“切实补齐编制人员,同时解决部分临聘人员的工资,减轻卫生院的经济负担,让卫生院轻装上阵,大力发展业务,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的建议
基层人才匮乏,仍是我省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的瓶颈。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陆续出台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13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99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6〕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 210号)等系列文件,就如何建立人才招录“绿色通道”,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配齐配强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9年3月28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太阳城娱乐官网联合下发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6号),明确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统筹平衡与当地县(市、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水平。通过调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
有关补齐编制人员的建议,按照《中央编办综合司关于重申上级业务部门不得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相关纪律规定的通知》(编综函字〔2015〕573号)要求,补齐编制人员等机构编制事项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权限。下一步,我委将加强指导各级卫生健康机构按同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求依规合理用编,补齐编制人员,鼓励各地探索编制备案制管理、探索空编补贴等方式,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数量和水平。
二、关于“针对乡镇卫生院因业务用房不足,很多科室不能开展业务,没有专门的住院用房,不能设立住院部等问题,加大资金、用地的支持力度,帮助乡镇卫生院完善业务用房,提升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拓展能力”的建议
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全省共计投入约80亿,全面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一是实现乡镇卫生院标准建设全覆盖,2016年争取中央资金18970万元、省级8280万元,采取新建、改扩建、部分功能完善等方式,全面完成了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二是大力实施“百院大战”,已建成29个、主体完工40个。三是全力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医务室建设,2016年为全省农村中小学共配置了校医12708人,2018年,各级投入资金6295.55万元,为全省所有农村中小学校医务室标准化配备29种医疗设备。四是切实强化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2016年以来,省级财政累计投入5780万元建设1145个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投入约2.6亿元建设1300个基层中医馆。五是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全省已建成覆盖省、市、县、乡1827家公立医疗机构的四级远程医疗体系(其中县级医院154个),形成“纵向贯通、横向互通”“扁平化、零距离”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大与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力度,继续强化乡镇卫生院完善和提升业务用房,提升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拓展能力。
三、关于“比照教师年终目标奖,将同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的卫生院人员和计生人员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享受政府年终目标奖”的建议
鉴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太阳城娱乐已于2019年3月28日联合下发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6号),对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相关事项做了明确规定。下一步,我委将与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督促指导基层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发挥绩效工资激励导向作用。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周新发;联系电话:0851—8689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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