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糖尿病 “互联网+慢病管理”贵州模式扶持与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保报销政策有关问题
一是根据国家医疗保障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对于由定点医疗机构临床治疗提供的、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与治疗密切相关且符合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事宜等原则的,没有排除在支付范围以外,但将各种健康体检、医疗咨询、医疗鉴定、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列为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二是2019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缴费标准为220元,筹资水平总体不高,待遇支付还处于较低水平,基金承受能力有限,所以现阶段还只能支付疾病治疗的相关费用。三是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属于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由国家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不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关于糖尿病用药配送服务问题
(一)对于开通医保定点的问题。按照《贵州省城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符合《管理办法》的医疗机构可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向医保管理机构申请成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糖尿病患者的医保保障水平,国家医保局正在按照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组织完善用药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并已第一轮征求了各省意见。目前,我省各统筹地区基本医保制度在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的基础上,均已将糖尿病纳入了门诊慢性病管理,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将严格落实国家政策标准,探索建立门诊慢病用药专项保障机制,增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多重保障模式,从多方面多层次保障参保人待遇水平,减轻患者用药费用负担。
(二)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患者可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选择在医院或到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批发或零售企业购买处方药。
三、关于与家庭医生签约、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管理任务结合问题
2016年,太阳城娱乐《关于印发<贵州省互联网+糖尿病专项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基层医疗机构要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设立专门的诊疗室和指导室,承担辖区内糖尿病患者筛查、转诊;配备人员负责管理患者档案和数据、资料的录入统计等管理工作;要建立患者教育辅导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推广防控项目,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改变不健康的行为习惯。同时,近年来贵州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各地通过公共卫生系统、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以及APP等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下一步,在确保信息安全和保证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我们将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5G等先进技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管理等服务,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四、关于申请统一的专段号码问题
根据《电信网编号计划(2017年版)》,现阶段具有较强标识性的客服号码主要是跨地区95短号码和省内96短号码。可以公司名义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跨地区95短号码(申请网址为http://www.miinac.gov.cn),申请过程中省通信管理局可提供政策咨询。同时建议:一是应积极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提升该95短号码在患者群体中的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二是严格遵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18〕337号)、贵州省11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通联〔2019〕1号)、《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信息通信行业推进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通管〔2018〕144号)等文件要求,不得产生骚扰电话;三是应尽可能避开节假日及夜间等休息时间拨打,降低患者群体反感。
五、关于资金支持与激励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健康咨询信息平台,规范互联网上医疗健康信息内容,为公民提供安全可靠的“互联网+”健康咨询服务。但目前国家和省对“互联网+慢病管理”方面尚未立项,暂无资金支持。目前,贵州省已被国家列入“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试点,我们将积极向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争取支持,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六、关于专科门诊支持问题
根据《贵州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2015版)》,第一执业地点为本省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省直属单位、贵阳、遵义等市各级医疗机构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或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从事同一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和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地的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执业医师拟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等级,应当低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或与其相当。鼓励支持执业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等医疗机构(含公立、民营)多点执业。
七、关于“糖尿病学院”办学支持问题
我省高度重视卫生类高等学校发展,目前设置有贵州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遵义医科大学医院与科技学院、贵州护理职院、贵阳护理职院、遵义医专、毕节医专、黔南医专、贵州健康职院等12所高等学校。设置“糖尿病学院”是否具有必要性、可行性需要根据人才培养需求进行多方论证。按照审批权限,本科院校由教育部审批,专科(高职)由省政府审批,本专科学历教育高校均要求纳入院校设置五年规划,且达到相应办学条件要求。从提案所提“糖尿病学院”办学目标来看,主要为基层医生培训,建议办成专门培训机构。“糖尿病学院”的名称也应遵循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培训机构的相关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先进技术,进一步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便捷、安全的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提升群众就医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
2019年7月29日
(附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张青锋;联系电话:0851-86839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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