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五环联动助推健康贵州”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8年底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健康贵州2030”规划纲要》我委从顶层设计上,对健康教育环节、疾病预防环节、疾病诊疗环节、疾病康养环节与健康管理环节等方面的整体推进,协调布局做了相应的安排。
为建立长期稳定的乡村医生培养机制,加强我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99号),其中明确规定“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免费医学生培养经费参照5年制补助标准,相关规定费用由县财政负担。免费医学生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一定年限的服务协议,毕业后到村卫生室工作。在进修培训、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2016年,我委与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等6部门共同制发了《关于启动我省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的通知》,正式启动我省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截至目前,我省共招收1650名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到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定向工作6年;为了加强乡村医生学历提升教育,2016年至今共计招录了3629名村医开展中专学历教育,毕业后,95%以上村医将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为了加强乡村医生人才储备,我省各大医学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院均是基层卫生人才的培养基地,各地以县为单位,结合实际,根据辖区村卫生室的岗位设置和村医需求,与有关职业技术学院对接,举办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培训班,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乡村医生后备人才。
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关系到我省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网底的牢固程度直接影响因素,妥善解决好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99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6〕27号)等系列文件中就如何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地要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地分别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部分县(市、区)已经参照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为乡村卫生缴纳了养老保险。
近年来,我们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由省级统筹建设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在乡镇卫生院、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署应用。2018年为加快推进实现远程医疗“机构通、科室通、人员通、设备通”,开展了乡镇卫生院数字化医疗设备与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平台的联调联通工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省级有关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目前,妇幼健康服务平台已覆盖1800余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系统已实现与国家互联互通。现已完成居民健康卡(实体卡)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健康卡管理系统建设,并推进与医院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下一步,我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把村卫生室提升改造列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同时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全员人口和健康的基础数据、体检数据、就医数据或最终死亡等数据共享,再次感谢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
2019年 7月29日
(附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868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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