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委员:
您提出的《完善危重新生儿抢救设备,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将降低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强化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纳入《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黔党发〔2021〕36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救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七个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函〔2022〕15号)(以下简称《方案》)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和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黔府发〔2021〕17号)重要内容。2021年和2022年我省将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纳入对市、县政府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卫生健康发展水平指标监测体系和市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压紧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母婴安全保障工作。2021年,全省婴儿死亡率4.0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76‰,较2020年分别下降19.6%和22.9%,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目前,全省已建成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118个,救治协作网络覆盖省、市、县三级。近年来,通过危重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培育、新生儿特色专科建设和适宜技术推广等方式不断提高我省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行动计划》和《方案》的目标要求,根据财政预算安排逐步完善危重新生儿的转诊救治保障,提高新生儿救治和转运能力,为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配齐转运设备,同时,积极鼓励各地自筹资金不断提高我省危重新生儿转运救治水平,有效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主动公开)
(联系人:龙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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