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顺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基层中医队伍发展壮大及技术提高成立九个市级针灸学会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由市州级卫健局牵头成立市级针灸学会”的建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外交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及国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文件要求,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
二、针对您提出“由贵州省针灸学会外治分会作为技术和成立市州级学会业务指导”的建议
针灸学会为社会团体,“外治分会”是“针灸学会”的分支机构,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按照其所属于的社会团体的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该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之规定,市州级学会需要业务指导可自行与“贵州省针灸学会”联系开展。
三、针对您提出“市州卫健局从政策上给予市州针灸学会支持”的建议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社会团体按照分级登记分级管理的要求,成立由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民政部门负责登记,故市州卫健局无法从政策上给予市州针灸学会支持。省卫生健康部门支持有关单位、组织依法依规成立相关学术团体。
2023年6月29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张龙;联系电话:8689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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