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保林委员:
您提出的《落实分级诊疗,充分发挥基层在新阶段新冠疫情防控中的关键作用》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省所有医疗机构均收治新冠感染者,针对新冠重型或新冠相关重型患者,继续实行新冠重症患者“四集中”原则,在保证患者安全的前提下,所有新冠及新冠相关重型患者全部集中到省级龙头医院集中救治,最大限度保证救治质量。
同时,我们严格落实救治关口前移,目前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均备有充足的小分子药物和常用对症药品,新冠感染患者在基层即可得到有效救治。一是提早部署基层发热诊室及诊疗点建设。二是按照国家参考标准为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了防护、消毒、诊断、药品、急救等五类新冠病毒感染诊疗物资。三是科学统筹农村区域医疗资源,以网格化布局的县域医共体为载体,按照《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居民实施分级健康管理。四是依托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上下联动的原则,完善转诊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继续保持高度警惕,继续分级分类做好重点人群管理和健康服务工作,切实做到保健康、防重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同时要充分利用好基层已配备的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呼吸道传染病的诊疗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为可能发生的疫情反弹做好万全的准备。
(主动公开)
(联系人:张意;联系电话:0851—8689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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