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委员:
您提出的《新冠病毒管控放开后基层医院对疫情防控存在困难与对策》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针对“省市各级政府及卫健部门和医院应为基层医院和老百姓提供充足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特别是要将呼吸机、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等配备充足到基层,提前做好储备”的建议
在第一波疫情期间,我省要求各地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的15-20%配齐配足中药、解热、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并在省、市、县三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定专人每日对新冠病毒感染救治类药品进行每日调度,精准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每日消耗及需求,测算缺口,并将相关信息推送工信等部门,向工信部争取到5吨平价布洛芬生产原料、1700万片解热镇痛类药品、100万盒连花清癌胶囊、5万盒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20万盒阿兹夫定、250万人份抗原试剂、4.07万台指夹式血氧仪,并将其中50%调配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国家卫健委争取到为我省每个村卫生室配置2个指夹式血氧仪;对接到内蒙古、河北等有关省份,帮助贵州百灵、科晖药业等企业协调落实了诊疗新冠病毒感染药品生产原料,以及抗原试剂、呼吸机、制氧机等,及时解决了医药物资紧缺问题。对我省在应对新冠疫情工作中进行技改扩能的重点医药生产企业,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超4000万元给予支持。对全省涉及防疫产品生产的 15家企业全面摸底,鼓励贵州益佰、百灵药业等重点企业充分释放对乙疏氨基酚布洛芬等治疗发热退烧、感冒镇痛相关药品生产产能,有效保障广大群众用药需求,有力保障了全省疫情的平稳转段。
第一波疫情后,我省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参考标准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14号)快速制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实施方案》(黔领综发〔2023〕14号),启动“乡村振兴健康守护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 6000 万,由各地填平补齐,按照国家参考标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了防护、消毒、诊断、药品、急救等五类新冠病毒感染诊疗物资,于4月2日全部完成指标物资配备,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感染诊疗物资齐全;在物资配备过程中我省全力加强物资使用技术培训,大力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的诊疗能力,2023年3月份甲流疫情中和近期新冠病毒感染人数增加的应对中,群众就近就医获得感明显增强,未出现医疗资源挤兑现象。
二、针对“切实增加基层医疗人力”“通过远程医疗指导县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抗击新冠病毒感染”“省市卫健委(局)应组织多个省市巡回医疗组,加强对基层医院进行指导”的建议
在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我省统筹优化就医流程,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印发《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与保障工作的通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分级诊疗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进行健康指导和治疗,二级医院治疗中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三级医院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首诊医院救治能力的病例。134个县域医共体按网格化管理,强化联动救治,落实分级诊疗。启动实施“百千万”医务人员下基层活动,百名三甲医院专家做好远程指导、千名市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做好巡回医疗、万名乡村两级医务人员重点做好健康服务,提升群众见医率,分类分级做好患者救治。创新在省新冠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开通“基层抗疫专区”,为有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咨询需求的基层医务人员提供省、市(州)级入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专家在线咨询服务,进一步缓解线下就医压力及方便群众就医。
三、针对“要积极发挥医联体、医共体抗疫作用,加强对重点人群管理”的建议
一是提早部署基层发热诊室及诊疗点建设。在国家“新十条”疫情防控政策出台后,我省立即调整疫情防控政策,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与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应设尽设、能开尽开、服务全覆盖”原则,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热诊室(发热门诊)设置,2022年12月25日,全省1658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在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提前完成了基层发热诊室的全覆盖,并根据需要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单位医务室等机构按需补充设置23641个发热诊疗点,全力保障第一波疫情期间群众看病就医的需求。二是集中力量开展重点人群管理。2022年12月份,太阳城娱乐与省政法委、省民政厅共同完成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健康调查,共同落实健康管理和分类分级服务。围绕重点人群,创新实行“二包一”包保机制,由“1名党员干部+1名医生”包保对接每一位65岁以上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员、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及3岁以下儿童等六类重点人员,通过“线上+线上”方式开展健康监测服务,实现309.7万重点人员全覆盖。聚焦重点环节,推行农村防疫“四个一”制度,每户发放一张防疫明白卡,引导加强个人防护;每个村干部配发一本政策口袋书,让基层知道防疫要干什么、怎么干;每位65岁以上风险人员发放一个防疫健康包,2023年1月8日,133万份即全部发放到位;印发一个部门责任清单,让部门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群众知道有事该找谁。围绕信息化建设,建成并启用汇集多部门、多口径的“贵州省重点人群健康监测信息系统”,形成重点人群台账数据470余万条,实现对重点人群(老年人、0-1岁婴儿、孕产妇等)健康状况调查、健康监测及健康防疫包的发放登记等应用,为推动落实好全省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家庭医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用,对全省432.21万常住65岁以上老年人分类分级开展健康服务。
四、针对“加强对基层老百姓预防新冠病毒感染和个人防护的宣传,充分利用好基层医院中医馆的作用”的建议
国家“新十条”疫情防控政策出台和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我省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组印发《关于做好贵州省在城乡基层充分发挥应用中药汤剂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国家新冠病毒感染最新诊疗方案及《贵州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参考方案(第四版)》黔中医药函〔2022〕6号和《贵州省方舱(亚定点)医院中医药应用参考方案》(黔中医药函〔2022〕80号),结合本地实际和用药习惯,因地(县、乡、村)制宜选择应用中药协定方剂,辨证施治。由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单位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备足中药饮片,提供协定方开具服务,并提供代煎代配服务。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发布会、专家访谈等形式,积极宣传中药汤剂在治疗新冠病毒感染中的作用和疗效,提高群众知晓率。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建成示范中医馆和中医科室,为百姓提供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的中药汤剂。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持续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热诊室、发热诊疗点持续做好发热病人监测,及时做好疫情预警,发现异常及时干预。持续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诊疗物资的动态储备,在已配备的五类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持续以国家参考标准为依据,动态做好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储备,并持续跟踪配备物资的使用情况和做好使用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的诊疗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就近就医获得感,防止医疗资源挤兑,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持续做好重点人群的分级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用,分级分类做好重点人群管理和提供健康服务。持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能力建设,保障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安全转诊。持续推动省级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将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新冠感染的诊疗作为今年对口帮扶的核心内容,帮助基层不断提升新冠诊疗特别是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能力,切实降低新冠重症发生率。持续发挥中医药在疫情应对中的作用,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主动公开)
(联系人:陶忠发;联系电话:1808509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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