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梦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托育托幼服务产业发展困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 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相应优惠政策”的建议
我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先后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要求“积极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制定贵州省贯彻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任务清单,针对托育机构出台了房租减免措施、税费减免措施、社会保险支持措施、金融支持措施等优惠政策。
二、关于“搭建智慧平台”的建议
我省积极推动婴幼儿照护相关信息化建设。根据贵州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及卫生健康建设规划要求,2023年,省大数据局已完成省卫健委政务信息化项目三年规划评审,其中包括贵州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和管理平台建设,目前正按照流程开展2025 年政务信息化项目入库申报。另外,经过我省积极争取,贵阳市作为全国14个试点城市之一,委托贵阳康养职业大学作为培训机构,开展了全国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应用工作并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共组织贵阳市备案托育机构负责人、从业人员323人,开展以“应急救护基本知识、心肺复苏术、自动体外除颤仪使用、气道异物梗阻、急性中毒的现场急救、创伤救护知识、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等内容为主的专项培训,共225名从业人员开展理论测试,148人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三、关于“让托育服务更多元化”的建议
我省积极推动托育服务发展,2020年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强化规划引领。各级政府要按照标准和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 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 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建设”。2023年印发《太阳城娱乐官网关于探索“1+N”婴幼儿照护模式的指导意见》,提出“1+N”指导模式、社区辐射模式、行业融合模式、精准服务模式、医育结合模式、产教研模式、线上服务模式、协会协同模式等8个主要探索模式,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不断促进托育服务健康 发展。
2024年6月24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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