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中央在黔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关于做好202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函》(国卫规划建装便函〔2020〕12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6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考评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实施
202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由贵州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专业及时间安排
(一)考评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11 |
CT医师 |
12 |
CT技师 |
21 |
MRI医师 |
22 |
MRI技师 |
24 |
乳腺技师 |
31 |
PRK/LASIK医师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32 |
PRK/LASIK技师 |
41 |
LA医师 |
42 |
{LA、( X刀、γ刀)}技师 |
43 |
{LA、( X刀、γ刀)}物理师 |
51 |
CDFI医师 |
52 |
CDFI技师 |
61 |
X刀、γ刀医师 |
72 |
DSA技师 |
81 |
核医学医师 |
82 |
核医学技师 |
83 |
核医学物理师 |
84 |
核医学化学师 |
(二)考评时间
考评日期 |
考评时间 |
2020年10月17日 |
9:30-11:30 |
14:00-16:00 |
三、报名资格条件
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尚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明》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考试。其中医师类专业报考者须持有执业类别为“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的《医师执业证书》。
考评合格者将获得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明。
四、报名管理
(一)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8月11日-25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完成网上报名后,于8月11日-9月1日期间将《202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见附件1)及资格审核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见附件2)快递至贵州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
1.邮寄地址:贵州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101办公室(贵阳市花溪区大水沟大职路原职业病院内),邮编550025。
2.联系电话:0851-83617522
3.快递方式:限EMS、顺丰(其他快递不送。如以其他快递方式寄送材料导致材料遗失后果自负)。
4.报考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8月11日-9月1日。
贵州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将于8月11日-9月11日,依据收到的报名表及材料进行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工作。
五、准考证打印
自10月12日起,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
六、成绩发布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两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上发布考评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
(二)成绩合格证明实行电子化,合格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有关工作要求
考试报名工作是考务管理及考试实施的基础,各市、州卫生健康局、委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考试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将考试报名工作文件及信息及时通知辖区各有关单位,采取多渠道和多种方式通知到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本人,协助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考生考试报名、合格人员证书发放等工作。
附件:1.202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
2.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2020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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