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指导帮助下,贵州省切实推进卫生健康“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工作,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委副主任为副组长,委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委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有力支持了普法工作的开展。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均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本部门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切实保障普法工作经费,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2.制定规划计划。根据《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结合我省卫生健康系统特点,制定了《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面安排部署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均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开展普法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年底有总结。
3.落实普法责任。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国家机关“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和《贵州省省直单位“七五”普法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我委及时出台了《省卫生计生委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分解方案》,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普法内容和对应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委机关各处(室、局)均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地和本处(室、局)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落实“七五”普法各项工作责任。
二、强化学习培训,增强法治意识
1.强化领导带头。我委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全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在安排的年度学习任务中,将普法学习作为重要内容。
2.强化宪法引领。我委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省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每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均明确要求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纳入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宪法为重要指引,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全系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意识,推动新时代卫生健康法治工作新发展。
3.强化处级培训。“七五”普法以来,我委多次举办太阳城娱乐官网及直属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等培训班,邀请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专家教授等作了学习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专题讲座。
4.强化学习测试。积极组织卫生健康干部职工关注“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宪法知识在线竞答活动;通过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全员网络培训、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培训班、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培训班等多种类别的业务培训,不断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每年均认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工作,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网络平台,开展在线学法考试。通过各类学习答题考试等,形成浓厚学法用法氛围,有效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化建设进程。
5.强化学用结合。把学法用法和查办卫生健康违法案件结合起来。一方面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依法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在查办违法案件过程中,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不仅适用法律要准确,保障管理相对人权益,而且广泛向管理相对人及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管理相对人依法从业的意识。
三、强化机制创新,加强普法宣传
1.创新多维普法。根据普法责任清单,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每年均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立体普法,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咨询慰问、发放宣传资料、新闻报道等多种维度和方式,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安全法》宣传周、“世界母乳喂养周”、“艾滋病防治宣传日”、“预防出生缺陷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以营造良好的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的社会氛围。
2.创新以案释法。切实开展对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的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实现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制定了《以案释法工作方案》,在门户网站开设了“以案释法”专栏,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以典型案例指导执法实践、教育执法对象、警示服务对象,提升以案释法工作实效。
3.创新网络传播。通过贵州省卫生健康门户网站就能及时下载国家新颁布的行政法律法规,刊载各地区、各部门的执法动态,交流法治工作经验。在门户网站开设了“七五普法专栏”、“公众参与”、“热点回应”、“常见问题知识库”等近十个太阳城娱乐官网,在“健康贵州”、“贵州妇幼健康”等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对卫生健康普法相关内容进行宣传报道,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群众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4.创新远程检查。我省积极加大对基层执法、普法工作的远程检查和调度。2017年,根据国艾办的统一部署,我省作为国家12.1活动的选点单位之一,接受刘延东副总理的远程视察。刘延东副总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通过远程连线对我省贵阳、遵义、黔东南、黔南的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视察,并充分肯定了贵州远程医疗和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
5.开展法治帮扶。按照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省委政法委《“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委积极开展“法治毕节”创建帮扶活动,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在我委主管主办的《贵州人口与健康》等内刊和报纸、网站上开辟了“法治建设”“经验交流”等栏目,对毕节法治建设进行重点报道。如,刊发了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关专家的理论研究成果《从医患矛盾看尊医伦理构建研究综述》、织金县《健康扶贫暖人心 乌蒙磅礴“拔穷根”——织金县健康扶贫助推脱贫攻坚纪实》等文稿,对法治毕节创建进行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交流。
6.强化成果宣传。集中开展重大改革成果宣传活动,2017年12月11日至13日,30余家中央媒体、行业媒体和省内媒体,集中开展贵州省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宣传活动,向全国宣传介绍贵州省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成果。如,央广网以《贵州推动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计生工作实现转型升级》为题、央视网以《以服务为宗旨 贵州省计划生育工作稳步迈入新时代》为题、第一健康报道《遵义和贵阳计生改革好 国家卫计委基层调研典范》为题、腾讯新闻以《以信息化促创新 数据整合更便民》为题、华夏时报以《每个孕妇都有了“特护” 贵州卫计深度融合样本调查》为题、健康时报以《探访贵州基层卫计改革:努力让每个孕妇健康生产》为题、多彩贵州网以《国家卫计委为贵州点赞 贵州计生工作经验已成典型》为题,分别撰文进行报道。
四、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1.健全决策机制。我委注重对重大决策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督,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并要求各相关处(室、局)、单位严格落实这一制度;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积极推动社会公众依法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并在有关重大决策中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开展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制度。其中,我委法制处2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另外聘有5名律师为法律顾问。
2.加强行政应诉。我委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发了《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应诉暂行规定》(黔卫计办发〔2016〕78号),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特别是加强从源头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减少相关案件发生。2016年,我委无行政复议案件,有3件被诉案件,其中2件原告撤诉,1件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017年,我委无被诉案件发生,1起因信息公开被复议案件;2018年-2020年,我委收到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平均不到2件。
3.落实法审普法。为规范我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规定了我委拟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与备案方可下发,确保了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同时我委全面清理了历史存量文件,明确了继续有效的文件、失效和废止的文件以及需要修订后继续使用的文件。同时,充分利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面向社会普法,在相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合理吸收采纳;对制发的每一份规范性文件,均须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及时宣传普及相关规定。
4.规范执法责任。制定了《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强化执法监督。每年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查找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如行政处罚幅度不合理,处罚过重或过轻,处罚程序不正确等问题,并编写成《贵州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汇编》。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经常性监督,坚持有力打击各类卫生违法行为,我省连续几年保持全国查处卫生违法案件领先。深入开展重点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开展乡镇集中式供水卫生示范单位创建、农家小旅店卫生示范点创建、医疗机构推行“两项制度”建设、保健用品卫生质量专项监督检查、温泉浴业场所卫生监督及水质监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医疗废物专项治理、血液透析、牙科诊疗等专项行动和整治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得到群众广泛好评。
我省通过近三年来“七五”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一是领导干部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在学法、守法、用法中进一步起到了表率作用;二是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监督中,正确理解、熟练应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能力明显提升;三是在普法培训以及执法案件评查讨论中,受训人员和讨论人员踊跃提问、热烈讨论,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法律素质和依法监督、依法执业水平得到明显的改善;四是群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晓率有了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依法服务的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违法受处罚率呈下降趋势;五是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群众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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