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人群管理工作质量,确保高质量、高效率推动项目工作发展。太阳城娱乐决定开展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健康档案及重点人群管理质量控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前提下,逐步清理重点人群服务对象,切实提高居民健康档案(含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下同)质量,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益,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对象
(一)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摸清辖区内常住人口状况,核实清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对重复建档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行核实清理。与死亡数据进行比对,对死亡的非重点人群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将死亡后的服务记录进行清理,并做好记录或在信息系统中做好标记,确保居民健康档案的对应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1.对已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近3年随访血压、血糖值控制满意,未服用任何药物,未接受过诊疗服务(无诊断证明或依据)的对象进行清理。
2.对已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与死亡数据进行比对,对死亡后但仍有服务记录的对象,将死亡后的服务记录进行清理,并做好记录或在信息系统中做好标记。
(三)65岁以上老年人
摸清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人口状况,与死亡数据进行比对,对死亡但仍有服务记录的对象,将死亡后的服务记录进行清理,并做好记录或在信息系统中做好标记。
(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1.摸清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管理情况,与死亡数据进行比对,对死亡但仍有服务记录的对象,将死亡后的服务记录进行清理,并做好记录或在信息系统中做好标记。
2.对知情同意管理但无随访记录的患者进行核实,确定其是否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如果不是从系统中删除。如果是但无法找到该患者作失访处理,如果是且同意管理按规范进行管理,如果是但患者不同意管理则更改知情同意书。
(五)孕产妇及儿童
1.结合辖区孕产妇和儿童死亡数据,对已经发生死亡后仍有服务记录的,将死亡后的服务记录进行清理,并做好记录和在信息系统中做好标记。
2.结合辖区孕产妇和儿童流动情况,对流出外省、外地的服务记录,需要补录的,应做好记录和在信息系统中做好标记。
三、工作时限
2021年6月21日-2021年10月31日。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
2021年6月21日-6月30日,各地各级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责任人,将工作部署到具体机构具体人员,明确工作目标、要求以及具体完成时限,建立责任清单。
(二)核查摸底阶段
2021年7月1日-7月31日,针对工作对象,按照工作要求,结合二季度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填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人群清理摸底信息表(附件1)。
(三)整改落实阶段
2021年8月1日-10月31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同时,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升我省居民健康档案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健康档案及重点人群质量管理控制工作,尤其是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农村计生两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等人群的核实核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督促指导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实时动态掌握本地区工作落实情况。
(二)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本地重点人群清理摸底情况(附件1),并于8月1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单位盖章PDF及Excel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整改结束后,各市(州)于11月1日前汇总本地重点人群质量控制整改情况(附件2)电子版(单位盖章PDF及Excel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省级将根据各地底数清查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于11月份对各市(州)开展复核工作,对工作开展推进滞后、整改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现场指导和通报。
(四)此次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和省级现场指导复核情况将作为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
联 系 人:李锐 张列强
联系电话:0851-86881129
电子邮箱:gzcdc35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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