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汛期以来,全省先后发生多轮强降雨、强对流天气过程,部分市县发生山洪、风暴等自然灾害,造成不同程度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特别是5月31日以来出现持续性强降水天气过程,局部强降雨伴有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降雨强度大、降雨区落区重叠,洪涝等自然灾害风险加剧。根据《关于应对持续强降雨天气进一步抓好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191号)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防汛抗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做好全省卫生健康系统防汛抗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汛抗灾组织领导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防汛抗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汛抗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绷紧神经、严防松懈麻痹,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要健全防汛抗灾责任分工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明确责任,做到精心部署、周密组织、上岗到位、靠前指挥;要加强联防联控,制订完善本级防汛抗灾卫生应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组织力量对办公楼、医院门诊、住院楼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设施、油气输送管道及医疗卫生机构周边坡、坎、沟、渠及建筑物基础等进行洪涝、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一处一单制定出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并明确负责人、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限时完成整改任务,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扎实开展灾害监测预警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保持高度警惕,安排专人负责,严密监测分析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各级医疗机构要增强汛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责任意识,及时发现或接诊因灾伤病人员(包括传染病、意外伤害等),全力做好救治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汛期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分析,做好受灾卫生防疫工作,发现疫情苗头,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置,确保灾后无疫情发生。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将开展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信息向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处理接到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开展其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四、全力做好卫生应急准备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卫生应急准备、值守和信息报告等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防汛抗灾救灾责任人原则上不准离开当地,并保持通信时时畅通;要根据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联防联控机制部门应急响应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卫生应急响应,切实做好紧急医学救援、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和自身紧急避险等工作;要加强对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指导和支援受灾地区开展与自然灾害关联度大的自然疫源性疾病、虫媒传染病、肠道传染病等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我委前期下发的《关于于开展2020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周按时上报《贵州省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灾情、救灾防病信息统计表》。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201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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