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核酸检测的要求,保障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有需求人群“愿检尽检”。我委现将新增加的具有相关资质、可以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疾控系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点 |
联系人 |
办公室电话 |
1 |
剑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黔东南州剑河县 |
张 林 |
0855-5225018 |
2 |
晴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黔西南州晴隆县 |
龙江艳 |
0859-7616706 |
3 |
望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黔西南州望谟县 |
孙 清 |
0859-4610679 |
4 |
安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黔西南州安龙县 |
王 晨 |
0859-521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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