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总工会,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各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各中央在黔和省属重点企业: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20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努力营造“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的社会氛围,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太阳城娱乐、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总工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为主线,聚焦“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健康100年”主题,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工伤保险知识,树立职业健康理念,推动落实用人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和劳动者的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
三、活动时间
2021年4月25日至5月1日。
四、主要活动内容
考虑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今年宣传周活动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线上活动为主,线下活动为辅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周活动。
(一)着重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各地区要紧扣建党百年主线,将宣传周活动与庆祝建党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宣传推广健康企业经验和职业健康达人事迹结合起来,通过专题讲座、故事分享、视频演示、图文展览等方式,回顾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所走过的百年奋斗历程,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对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关心和关怀,特别要宣传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展示职业健康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切实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开展职业健康进企业活动。通过线上咨询、网络公开课、视频讲座等方式,向企业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治责任、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三)举办职业病防治知识答题活动。统一制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答题,于4月25日至5月1日期间,进行网络投放,采用微信方式进行答题,随机奖励。
(四)“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主题报道。1.在主流媒体、新媒体上展示贵州省在职业健康方面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在移动手机终端发布职业健康保护宣传用语;向企业定向推送职业病防治知识。2.制作宣传视频,营造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助力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职业健康优秀传播作品展示。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制宣传海报、推荐宣传用语,在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展示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传播或展示,配合整体宣传活动的开展。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将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作为此次宣传周活动的重要内容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等各类平台,策划开展群众参与度高、传播效果好的线上宣传活动,推广一批兼具科学性、艺术性,贴近职工、贴近实际的传播作品。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开展线下活动时,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落实好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企业要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职业健康宣传工作,组织员工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知识答题、视频讲座等活动,引导其树立防护意识,掌握防护技能,自觉保护健康。中央在黔及省属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开展富有自身特色的宣传周活动,形成人人关注职业健康、争做健康达人的文化氛围。
(四)各地区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参与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有效举措。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类技术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人才和技术优势,积极为宣传周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五)有关职业健康视频讲座、知识答题活动另文具体安排。请各地有关部门和企业于5月8日前将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3)分别报送相关部门。
太阳城娱乐官网联系人:兰培
联系电话:0851-86822393;
电子邮箱:gzzyjkjg@126.com。
贵州省民政厅联系人:周奠德
联系电话:0851-86839502;
电子邮箱:405854046@qq.com。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刘平
联系电话:0851-85837261;
电子邮箱:49714384@qq.com。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联系人:秦玲玲
联系电话:0851-85970277;
电子邮箱:837762451@qq.com。
贵州省总工会联系人:周清峰
联系电话:0851-85981346
电子邮箱:487274592@qq.com。
附件:1.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3.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4.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总结提纲
太阳城娱乐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总工会
2021年4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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