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要求,我委现已完成2023年度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考试工作,谢克红等615人考试合格,现将2023年度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
受理电话:0851-86802050(职业健康处)
附件:
1.2023年度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性尘肺病)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2023年度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性中毒)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2023年度职业病诊断医师(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及其他职业病)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4.2023年度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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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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